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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性监测(兰州片区)培训班的通知

甘药械监发[2016]42号

 

兰州市、临夏州、甘南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其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下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水平,现决定于2016年9月20日在兰州市举办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性监测(兰州片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兰州市、临夏州、甘南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人员1名;其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院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人员各1名。

    二、培训内容

    医疗机构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思路与方法。

    三、培训时间

    2016年9月19日下午报到,9月20日培训,9月21日中午12:00前离会。

    四、培训地点

    兰州中山宾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6号)。

    五、有关事宜

    (一)兰州市、临夏州、甘南州监测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负责通知并组织带领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培训,并统一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见附件),于2016年9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lanzhouadr@163.com

    (二)本次培训市州中心监测人员食宿及培训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医疗机构参会人员餐费、培训费用由会议承担,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可进入公用邮箱(http://mail.163.com/,账号:gansscqy,密码:gs111111)下载本次培训班资料进行学习,并在参会时携带。

    联系人:马 超  刘 蓉

    电  话:13659493053  13809310578

            09318458698  09317617324

 

    附件: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性监测(兰州片区)培训班回执.doc

 

                                         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创建时间:2016-09-12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