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甘药械监发[2017]48号
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提升药品生产企业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能力,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履行监测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省中心定于2017年6月29日在酒泉市举办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人员1名;
(二)药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原辅料、中药饮片和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各1名。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中心反馈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二)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思路与方法;
(三)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及有关要求;
(四)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情况通报。
三、培训时间
2017年6月28日下午报到,6月29日培训,6月30日中午12:00前离会。
四、培训地点
酒泉龙腾宾馆,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东环南路25号(酒泉一中对面)。
五、有关事宜及要求
(一)各市(州)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培训,并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1),于2017年6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uquanadr@163.com,纸质版盖章传真至0937-2613609。
(二)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报名参会;
(三)本次培训由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酒泉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中心承办。市(州)监测中心参会人员食宿及培训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各企业参会人员餐费、培训费用由会议承担,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卢建龙、刘蓉
联系电话:17789576691/0937-2651064/0931-7617324
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