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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培训班举办
发布时间:2023/10/6    来源:省中心
       近日,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分别在陇南市和酒泉市举办了河东片区、河西片区两期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培训班。陇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瑞,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相君分别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致辞,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相关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安全监测人员和其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监测人员共计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强调,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药物警戒工作任重道远,各级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深刻理解和领会药物警戒的实质和意义,明确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药物警戒工作抓好。二要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推动形成全省“一体两翼”药物警戒格局,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考核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扎实推进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三要开拓创新,以药物警戒制度落地见效为动力,推进药械安全监测评价新方式和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主动收集、跟踪、分析、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的应用,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四要戮力同心,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谋划药品安全、药物警戒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持续提升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药品安全监测评价社会共治新格局,构建良好的药物警戒新生态。
       培训班邀请了来自山东省、江苏省、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物警戒中心),山东省中医院,江南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具有丰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经验的知名专家授课,详细讲解了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省药物警戒中心工作人员对《甘肃省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技术指南(试行)》医疗机构部分、《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综合考核评定细则》做了详细的解读。培训班还邀请了6家医疗机构分享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典型经验。
       通过培训,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监测人员拓宽了工作思路、提升了药物警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药物警戒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用械,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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